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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判决书文号:(2015)山刑初字第42号 网传“家里被搜出1.2亿现金、37公斤黄金、68套房产手续”马某某案(该案已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披露),公诉机关指控其贪污2900余万、受贿8000余万、挪用公款500万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7000余万,故意毁坏财物4000余万,持有枪支4支马某某及其弟弟、妻子、儿子、妹妹、弟媳、弟媳的姑姑均涉案,现此案在审理之中。此案系盈科律师事务所全案受托七名律师担任辩护人,罗律师为其弟弟及其弟媳之姑姑担任辩护人。后经罗律师努力其弟弟由最初的三个罪名减为两个罪名,将受贿既遂指控改变为受贿未遂判定,非法经营同类营业8000余万轻判四年。 |